政府网站建设标准 第1篇
政府网站建设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提高政府透明度:政府网站可以及时、全面地公开政府信息,提高政府透明度,增强政府公信力。
2.提高政府效率:政府网站可以提供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减少政府工作量,提高政府效率。
3.促进民主参与:政府网站可以为民众提供参与政府决策的渠道,促进民主参与,增强民主意识。
4.推动信息化建设:政府网站可以推动信息化建设,促进信息化与现代化的融合发展。
政府网站建设标准 第2篇
(一)展现。
1.政府网站应简洁明了,清新大气,保持统一风格,符合万维网联盟(W3C)的相关标准规范要求。
2.政府网站应确定1种主色调,合理搭配辅色调,总色调不宜超过3种。使用符合用户习惯的标准字体和字号,同一类别的栏目和信息使用同一模板,统一字体、字号、行间距和布局等。
3.按照适配常用分辨率的规格设计页面,首页不宜过长。在主流计算机配置和当地平均网速条件下,页面加载时长不宜超过3秒。
4.对主流类别及常用版本浏览器具有较好的兼容性,页面保持整齐不变形,不出现文字错行、表格错位、功能和控件不可用等情况。
6.页面中的图片和视频应匹配信息内容,确保加载速度,避免出现图片不显示、视频无法播放等情况。避免使用可能存在潜在版权纠纷或争议的图片和视频。
(二)布局。
1.政府网站页面布局要科学合理、层次分明、重点突出,一般分为头部标识区、中部内容区和底部功能区。
2.头部标识区要醒目展示网站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展示中英文域名、徽标(Logo)以及多语言版、搜索等入口,有多个域名的显示主域名。
3.中部内容区要遵循“从左到右、从上到下”的阅读习惯,科学合理设置布局架构。
4.底部功能区至少要列明党政机关网站标识、“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监督举报平台入口、网站标识码、网站主办单位及联系方式、ICP备案编号、公安机关备案标识和站点地图等内容。
5.政府网站各页面的头部标识区和底部功能区原则上要与首页保持一致。
(三)栏目。
1.栏目是相对独立的内容单元,通常为一组信息或功能的组合,按照信息类别、特定主题等维度进行编排并集中展现。
2.栏目设置要科学合理,充分体现政府工作职能,避免开设与履职行为、公众需求相关度不高的栏目。政府门户网站和部门网站应设置机构职能、负责人信息、政策文件、解读回应、工作动态、互动交流类栏目。
3.栏目名称应准确直观、不宜过长,能够清晰体现栏目内容或功能。
4.栏目内容较多时,可设置子栏目。栏目页要优先展现最新更新的信息内容。
5.做好各栏目的内容更新、访问统计和日常核查,对无法保障、访问量低的栏目进行优化调整或关停并转。杜绝出现空白栏目,暂不能正常保障的栏目不得在页面显示,不得以“正在建设中”、“正在改版中”、“正在升级中”等理由保留空白栏目。
(四)频道。
频道是围绕特定主题的重要栏目或内容的组合,一般设置在中部内容区顶部,在各页面统一展示,为公众便捷使用提供导航。重要的单个栏目也可以作为频道。频道设置要清晰合理,突出重点。频道不宜过多,一般以5—8个为宜。
(五)专题。
1.专题是围绕专项工作开设的特定栏目,集中展现有关工作内容。一般具有主题性、阶段性和时效性等特点。
2.专题一般以图片标题等形式在首页显著位置设置链接入口。专题较多时,要设置专门的专题区。
政府网站建设标准 第3篇
(一)监管机制。
1.常态化监管。各地区、各部门要至少每季度对本地区、本部门政府网站信息内容开展一次巡查抽检,抽查比例不得低于30%,每次抽查结束后要及时在门户网站公开检查情况。对问题严重的要进行通报并约谈有关责任人。安排专人每天及时处理网民纠错意见,在1个工作日内转有关网站主办单位处理,在3个工作日内答复网民。除反映情况不属实等特殊情况外,所有留言办理情况均要公开。定期组织对政府网站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进行检查。编制政府网站监管年度报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2.考核评价。制定政府网站考评办法,把考评结果纳入政府年度绩效考核,列入重点督查事项。完善奖惩问责机制,对考评优秀的网站,要推广先进经验,并给予相关单位和人员表扬和奖励。对存在问题较多的网站,要通报相关主管、主办单位和有关负责人。对因网站出现问题造成严重后果的,要对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问责。可采用第三方评估、专业机构评定、社情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客观、公正、多角度地评价工作效果。
(二)运维机制。
3.资源管理机制。网站栏目主编根据权限从信息资源库调取资源,配置完善栏目。资源库管理团队要做好入库资源的管理,详细记录资源使用情况,并进行挖掘分析,提出栏目优化和新应用开发的建议。
4.预算及项目管理制度。统筹考虑并科学核定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经费需要,把政府网站经费足额纳入部门预算,制定经费管理办法并加强管理。建立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做好项目立项、招投标和验收等工作,管理好项目需求、进度、质量和文档等。规范和加强采购管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制度规定和流程规范,凡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必须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做到“应采尽采”。对外包的业务和事项,严格审查服务单位的业务能力、资质和管理制度,细化明确外包服务的人员、内容、质量和工作信息保护等要求,确保人员到位、服务到位、安全到位。
5.年报制度。要编制政府网站年度工作报表,内容主要包括年度信息发布总数和各栏目发布数、用户总访问量、服务事项数和受理量、网民留言办理情况,以及平台建设、开设专题、新媒体传播、创新发展和机制保障等情况,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于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三)沟通协调。
1._办公厅建立与中央宣传部、中央网信办、中央编办、工业和信息化部、_的协同工作机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办公厅(室)建立与本级宣传、网信、编制、电信主管和_门的协同机制,做好政府网站重大事项沟通交流、信息共享公示和问题处置等工作。
2.各地区、各部门办公厅(室)要与宣传、网信部门建立政务舆情回应协同机制,及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和网络媒体等发布回应信息,并同步向政务微博、微信等政务新媒体推送,扩大权威信息传播范围。政府网站要建立与新闻宣传部门及主要媒体的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政策解读、热点回应和网站传播等工作。
(四)协同联动。
政府网站建设标准 第4篇
政府网站建设的流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1.需求分析:明确政府网站的建设目标、服务对象、功能需求等。
2.规划设计:制定政府网站的整体规划和设计方案,包括网站结构、界面设计、功能模块等。
3.技术开发:根据规划设计方案,进行网站技术开发和测试。
4.内容建设:根据政府网站的服务对象和需求,编写相关的政策法规、公共服务、政府工作报告等内容。
5.上线运营:将政府网站正式上线,并进行日常运营和维护。
总之,政府网站建设需要遵循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价值。政府需要加强对政府网站建设的管理和监督,不断提高政府网站的服务质量和效率,为民众提供更为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